國家開放大學各分部、學院: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教育的重要論述,堅持立德樹人根本任務,發揮優秀教師示范引領作用,促進開放大學高質量發展,現啟動第二屆國家開放大學優秀教師評選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評選范圍
辦學體系內從事國家開放大學教學工作的專職教師。首屆國家開放大學優秀教師獲得者不再參加評選。
二、評選名額
本次計劃評選國家開放大學優秀教師200名左右。各分部、學院向國家開放大學推薦候選人,具體分配名額詳見附件1(各分部、學院推薦的候選人中,來自地方學院和學習中心的基層教師原則上不少于分配名額的50%)。
三、評選條件
各分部、學院推薦的候選人必須滿足以下條件:
(一)堅定政治方向,忠誠于黨和人民的教育事業,遵守國家法律法規。
(二)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關心愛護學生,為人師表,師德高尚。
(三)熟悉開放教育教學規律,具備突出的開放教育教學能力,業務精湛,教學水平高超,效果顯著,原則上從事開放大學一線教學工作不少于5年(時間截至2022年1月1日)。
(四)專業功底深厚,科研水平較高,遵守學術規范,在學科研究和教學改革等方面取得了豐碩成果。
(五)辦學體系內從事國家開放大學教學工作的在編在職專任教師,近5年年度考核合格,原則上至少獲得一次“優秀”。
四、評選程序
(一)組織推薦
各分部、學院自行組織評選推薦工作,推薦候選人經本單位內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無異議后,按要求向總部學生工作與教師發展部報送推薦材料。
(二)組織評審
總部學生工作與教師發展部組織專家進行評審,確定擬表彰人選,經國家開放大學門戶網站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無異議后,確定表彰人選。
(三)表彰宣傳
授予“國家開放大學優秀教師”榮譽稱號,頒發榮譽證書。各分部、學院應加強優秀教師先進事跡的宣傳報道工作,發揮榜樣的示范引領作用,營造比學趕超的工作氛圍。
五、申報材料
(一)國家開放大學優秀教師推薦表(附件2),一式一份。
(二)國家開放大學優秀教師推薦人匯總表(附件3),一式一份。
(三)國家開放大學優秀教師事跡材料,一式一份,材料要求準確、生動、詳實,有案例、有數據,具有典型性、時代感,篇幅在3000字左右為宜,包括不超過500字的摘要。
(四)本人5寸工作或生活照2張(分辨率不低于300dpi)。
以上材料均需同時提供電子版和紙質版。紙質材料需分管校領導簽字,加蓋單位公章。相關表格可在國家開放大學門戶網站http://www.ouchn.edu.cn/、國家開放大學學習網http://www.ouchn.cn/查看下載。
六、工作要求
(一)各分部、學院要高度重視,認真組織,堅持實事求是、好中選優、寧缺毋濫的原則,公平、公正、公開地進行評選推薦,并按照通知要求,于2022年5月15日前將推薦候選人的紙質材料和電子材料報送至總部學生工作與教師發展部。電子材料以郵件收件時間為準,紙質材料以材料寄出時間為準。超出規定時間未報送材料的,視為自動放棄參評資格。郵件命名格式為“XX分部+聯系人姓名+電話”。
(二)優秀教師評選實行師德師風“一票否決”制,凡存在師德師風問題的教師,不得參加評選,對已入選者,撤銷其優秀教師榮譽稱號。
七、聯系方式
聯系人:張洪銳、楊建遼、李雨朦
聯系電話:(010)57519295、(010)57519290
電子郵箱:yangjl@ouchn.edu.cn
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區復興路75號國家開放大學A321
郵政編碼:100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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