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設區市教育局、贛江新區社會發展局,各有關院校:
為適應經濟社會發展需求和人民群眾接受更好教育的現實需要,江西省積極推進“中高職3+2銜接培養” “高職五年一貫制貫通培養”項目,探索中高職一體化長學制培養高素質技術技能人才,取得了良好成效,職業教育社會吸引力顯著增強。為進一步完善中高職一體化長學制人才培養體系,提高人才培養質量,結合實際,現提出如下意見。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全國職業教育大會精神和《中國教育現代化2035》《國家職業教育改革實施方案》《江西省職業教育改革實施方案》和《教育部、江西省人民政府關于整省推進職業教育綜合改革提質創優的意見》,堅持黨的領導,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突出職業教育的類型特點,立足產業轉型升級和區域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需要,聚焦長學制技術技能人才培養需求,明確目標定位,構建科學合理的中高職一體化培養模式和課程體系,全面提升技術技能人才培養質量和職業教育對區域經濟社會發展支撐能力。
二、培養要求
(一)明確一體化人才培養目標
堅持為黨育人,為國育才,全面推動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進教材進課堂進頭腦。服務國家發展戰略需要、產業發展和學生職業生涯發展需求,將工匠精神融入人才培養全過程,弘揚勞動光榮、制造偉大的時代精神,培養兼具較高文化素質水平和技術技能能力的高素質技術技能人才,服務產業結構轉型升級和學生終身發展需求。
(二)研制一體化人才培養標準
強化標準在人才培養質量中的基礎性作用。由高等職業院校牽頭,中等職業學校、行業企業共同參與,立足省域視角,結合實際需求,確定一體化課程和專業,做好人才需求調研,對接職業能力標準,清晰界定中高職層次的人才培養定位,并據此制定一體化專業教學標準,一體化核心課程標準、一體化實訓條件建設標準和一體化頂崗實習標準。鼓勵國家和省級高水平高等職業院校,針對經濟社會發展急需緊缺、行業崗位技術含量高、專業技能訓練周期長的優質專業,開發一批標準化長學制人才培養標準。
(三)構建一體化人才培養方案
由高等職業院校牽頭,聯合中等職業學校、行業企業,構建體現省域特色的中高職一體化長學制人才培養方案。遵循人才成長規律,兼顧學生成長需要和社會用人需求,確定培養規格,統籌安排教學計劃、課程選擇、實踐實習、考試評價、質量監控等各環節,研究制定人才培養方案。中高職一體化培養方案中,中等職業教育階段不安排頂崗實習。
(四)強化一體化課程改革實施
高等職業院校牽頭,中等職業學校、行業企業共同參與,按照企業崗位工作任務和職業能力,共同制定中高職有序銜接的專業課程體系,教學內容與職業崗位能力、職業技能等級證書對接,避免中、高職課程內容的脫節和簡單重復。構建中高職有序銜接的課程體系。實現課程內容銜接的連續性、邏輯性和整合性,著力提升課程有效性和適應性。充分調動行業、企業、職業院校專家等多方力量,共同研發和編寫一體化課程教材,及時將新技術、新工藝、新規范納入教學內容。中高職一體化培養課程中應當開設語文、數學、政治等文化基礎課。
(五)統籌一體化實踐教學環節
加強統籌規劃,以“整體設計、分段遞進”的思路優化實踐教學體系,將職業技能訓練貫穿整個培養過程。技能訓練要體現中高職承接與延續的關系,整體完成職業技能培訓。
三、項目設計
(一)培養模式
按照“初中起點、連續培養、中高融通”的辦學原則,從2022年起,將原有“中高職3+2銜接培養”、“高職五年一貫制貫通培養”兩種模式統一整合為“職業教育中高職一體化長學制培養模式”(以下簡稱中高職一體化培養)。
(二)培養主體
高等職業院校是中高職一體化培養的實施主體,負責統籌各方資源,制定相關人才培養方案、培養標準和課程體系。高等職業教育階段專業負責人和骨干教師要深度融入中等職業教育階段教育教學工作。高等職業院校可自主選擇獨立培養和與中等職業學校共同培養(3+2)方式開展中高職一體化培養工作,兩種方式可以同時并行。
(三)培養學制
中高職一體化培養學制一般為5年,醫學類等特殊專業由學校自主申請適當延長。培養過程中,前3學年為中等職業教育階段,自第4學年開始進入高等職業教育階段。學校應當嚴格執行既定人才培養方案,確保人才培養質量。
中高職一體化培養前3學年執行中等職業學校收費標準,自第4學年開始執行高等職業院校收費標準;非營利性民辦職業學校收費政策和標準按《關于規范非營利性民辦學校收費管理工作的通知》(贛教規字〔2021〕7號)執行。
(四)培養規模
根據中等職業學校分級評價結果,“A檔”中等職業學校可以與高等職業院校共同開展不超過10個專業的中高職一體化長學制人才培養項目;“B檔”中等職業學校可以與高等職業院校共同開展不超過6個專業的中高職一體化長學制人才培養項目; “C檔”中等職業學校可以與高等職業院校共同開展不超過3個專業的中高職一體化長學制人才培養項目;“不合格檔”中等職業學校不具備項目參與資格。承擔培養任務的中等職業學校,每專業只能與1所高等職業院校進行合作(護理、幼兒保育等特殊專業除外)。
自2023年起,高等職業院校當年中高職一體化長學制培養規模不得低于上一年度實際招生總數的15%。
(五)招生管理
中高職一體化培養應當根據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按照考生志愿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志愿錄取征集志愿后仍存在缺額的,可以由招生院校自主招生錄取。各地各院校在招生錄取中必須嚴格執行招生計劃,嚴禁超計劃招生。學生在中等職業教育階段學習期滿,經考核合格并公示無異議后轉入高等職業教育階段繼續學習,具體考核辦法由牽頭培養的高等職業院校制定。中高職一體化培養升入高等職業教育階段的學生人數計入高等職業院校當年招生計劃。
(六)學籍管理
中高職一體化培養項目中,中等職業教育階段在中等職業學校完成的,由中等職業學校辦理錄取及學籍注冊手續,學生完成中等職業教育階段學習,考核合格后,發放中等職業學校畢業證并轉入高等職業教育階段學習,由轉入的高等職業院校辦理高職學籍注冊手續。中高職一體化培養項目全程均在高等職業院校完成的,直接由高等職業院校辦理學籍注冊手續。
四、工作機制
(一)健全校企互動合作機制
各校在專業人才培養方案制定、論證時要充分發揮各專指委(教指委)及企業的指導作用,做到德技并修、工學結合。學校要主動聯合行業、企業,積極爭取地方政府有關部門支持,深化產教融合、校企合作,充分發揮專業化職業教育集團作用,建立長效合作機制。
(二)健全校校協同育人機制
高等職業院校牽頭,會同相關中等職業學校做好專業確定、人才培養方案制定、工作具體實施等項工作。參與項目的中等職業學校和高等職業院校要建立專門工作機制,成立對口工作小組,建立好協同育人的長效機制,確保育人標準一致,教學質量達標。
(三)健全省市聯動協調機制
省教育廳負責整體工作方案制定、計劃安排。設區市教育行政部門按照省教育廳公布的中等職業學校分級評價結果和區域內產業發展的實際需求,對市域內中等職業學校申報的中高職一體化培養項目專業進行審核。高等職業院校負責中高職一體化培養項目的整體申報工作,與中等職業學校合作培養的,需同時提供合作學校所在地設區市教育行政部門的批復文件。各設區市教育行政部門在公布高中階段學校招生計劃時將中高職一體化培養項目招生計劃一并向所有考生公布。
(四)健全工作推進領導機制
設區市教育行政部門要成立由分管領導牽頭、相關職能部門參加的中高職一體化培養工作領導小組,建立督查考核制度,定期研究并協調解決工作中遇到的問題,指導督促項目的實施。各參與學校要高度重視此項工作,成立由院(校)領導、職能部門負責人、專業負責人和行業專家組成的工作小組,健全工作制度,協調解決項目實施過程中的問題,保障人才培養質量。
五、申報辦法
中高職一體化培養實行年度申報制度,經省教育廳批復后方可實施。省教育廳于每年秋季下發通知,組織各相關院校開展下一年度中高職一體化培養項目申報工作,申報院校要按照文件要求認真準備好覆蓋項目全程的人才培養方案等申報材料。中高職對接專業原則上應當為同一專業大類。省教育廳組織專家對申報材料進行審核,審核結果于次年春季前向社會公布。
江西省教育廳
2021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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